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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眉山市青神竹编产业基地“四川省版权保护示范园区”称号的批复

【时间:2016-06-07】 【字体:  

 

关于授予眉山市青神竹编产业基地

“四川省版权保护示范园区”称号的批复

 

 

 

眉山市版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纲要》,充分发挥版权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版权局《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管理办法》的要求,从2013年6月起,眉山市青神竹编产业基地正式启动创建四川省和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经考核验收,眉山市青神竹编产业基地符合四川省版权保护示范园区的要求,同意授予眉山市青神竹编产业基地“四川省版权保护示范园区”的称号。

特此批复。

               四川省版权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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