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6〕13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四川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6日
川办函〔2016〕13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四川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