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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服务指南

【时间:2016-06-08】 【字体: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

216.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服务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九条第一款:“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电影制片单位变更、终止,应当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依法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目录”第32项:“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中若未明确数量、金额要求的,只需具备相应条件,不作具体要求。

(一)有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章程(《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

(二)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地和设备(《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

(六)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的电影制片单位总量、布局和结构的规划(《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

(七)已经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形式投资拍摄了两部以上电影片(《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令底层43号))。

   三、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完整原件复印件(例如证件有多页或正副本的,应全部复印),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文件符合公文规范,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书,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经济性质(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6-1)

(二)电影制片单位的主办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及主管机关(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办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6-2)

(三)电影制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6-3)

(四)本公司投资拍摄的两部以上电影片的《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2份,原件须提交,核对后归还)(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6-4)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21楼bet365滚球盘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下发书面批复,并发给《摄制电影许可证》。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单到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21楼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证件

《摄制电影许可证》

八、数量限制

 无。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窗口电话:(028)86957642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审批处:(028)86919219;传真:(028)86911519

  (二)网上办事大厅: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dzzwdt.sc.gov.cn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www.kemaoweixiuwang.com 

(三)投诉电话:

四川省效能投诉电话:(028)96960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028)86936179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028)86696712

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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