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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负责信息公开)
·负责人:李 铁
·电话:028-86626674
·地址:304室
职能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撰工作;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协调相关节展论坛等重大活动;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